1問:申請服家庭因素替代役須具備哪些條件?
答:凡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可申請:
- 役男家屬均屬60歲以上、未滿18歲。
- 役男育有子女或配偶懷孕。
- 役男家屬患有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
- 役男父母、配偶或兄弟姊妹服兵役期間,因死亡或身心障礙,有撫卹事實。
- 符合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實施辦法所定之生活扶助等級。
2問:役男服役期間軍訓課程折抵役期最長是幾日?
答:
- 曾於高中〈職〉以上學校修習且成績合格之軍訓課程,合計折算役期83年次以後不得逾15日。
- 折抵役期時應向原就讀之高中〈職〉以上學校申請軍訓成績,並交給服役之單位辦理即可。
3問:同年齡役男均已體檢,為何役男尚未體檢呢?
答:役男於19歲當年均有兵籍調查,其中問及是否報考大專或繼續升學時,如果告知要繼續升學,則將暫不體檢〈時間管制到隔年11月15日止〉,如決定不升學時可主動告知承辦單位或來所辦理補體檢即可,如未告知則兵役單位將在隔年11月16日以後辦理清查並排定補體檢。
4問:役男今年19歲如不升學,請問何時會徵集入營?
答:今年19歲之役男如不升學可提早入營元月份排定體檢4月份開始征集入營。
5問:如何申請醫療補助金及急難慰助金?
答:攜帶役男家屬之死亡證明書或醫院診斷證明書〈必須疾病住院或重大手術治療者〉、申請人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等即可。
6問:父母均身心障礙,弟妹尚在就學,役男家屬要如何申請補助?
答:役男於入營之前,區公所做家況調查後,若符合貧困徵屬之規定,即通知家屬攜帶申請資料:戶口名簿、印章、全戶所得證明、全戶財產證明、身心障礙證明、學生證〈高中以上〉等,即可申請安家費。
7問:安家費之發給,大約於何時?
答:一次安家費:於核定之次月底前,均委託郵政機構轉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