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暨憲法修正案之公民複決選舉(投票權)人名冊公告閱覽訂於111年11月8日(星期二)至111年11月10日(星期四)每日上午8時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假本所4樓禮堂辦理,歡迎民眾查閱。
公告閱覽期間,選舉(投票權)人發現錯誤或漏列時,得於公告閱覽期間內申請更正,逾期不予受理。上項名冊,經公告、更正後即為確定,投票日不再受理更正或補列。
選舉(投票權)人名冊上註記有個人基本資料,為避免個人資料外洩問題,爰以查閱選舉人及其戶內人員為限,並請出示身分證件核對。
嚴禁閱覽者以抄錄、攝影、拍照、掃描、錄音等方式進行閱覽,請民眾務必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