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0年8月上旬西南氣流豪雨農業天然災害救助
受西南氣流影響,短延時強降雨不斷,農委會於8月9日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公告本市為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全區域全品項適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並請公所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
申辦日期:自110年8月10日至8月19日止(例假日照常受理申請)。
救助對象:實際從事農作生產之自然人,申報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
受理窗口:農地所轄之區公所、聯合里辦公處(例假日請至區公所辦理)。
準備資料:農民(申請人)身分證影本、印章、存簿影本,土地所有權狀影本或土地登記簿謄本。
諮詢電話: 05-2840850#34社建課陳先生。
如有造成農損,可拍照 存證後向公所提出申請,得作為參考資料,本所將儘速勘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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