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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役男出國留學申請作業

  • 發佈日期:2019-06-03
  • 上稿單位:西區公所

    行政院核定「役男出境處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放寬經核准出境就學役男,於國外就學學程最高年齡限制內再出境規定,不須重複申請就可多次入出境;另對於先前申請觀光出境之役男,放寬可於出境後期限內補附相關在學證明,申請變更出境原因為「出境就學」,以達行政革新及便民服務。

    因役男出境就學散佈於國外各地,又我駐外館處設置地點有限,申請在學證明驗證有其不便之處,且申請出境作業程序重複,故簡化役男申請出境作業相關規定,增訂經核准再出境就學者,於同一學程內可多次出境規定。修正審核役男出境就學的作業方式,由每次皆須申請,放寬為一經審查符合出境就學規定者,於其就學學程最高年齡內(大學至24歲、研究所至27歲、博士班至30歲)不需重複申請,以簡政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