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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西區第10屆里長候選人領表及登記期程

  • 發佈日期:2018-08-20
  • 上稿單位:西區公所

       嘉義市第10屆里長選舉之選舉種類、名額、選舉區之劃分等業經嘉義市選舉委員會於107年8月16日以嘉市選一字第1073150091號發布選舉公告,有關嘉義市西區第10屆里長候選人領表、登記作業期程、應備表件資料如下:

一、候選人領表:

(一)日期及時間:107年8月23日至107年8月3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二)地點:西區區公所三樓。

二、候選人登記:

(一)日期及時間:107年8月27日至107年8月3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二)地點:西區區公所四樓禮堂。

(三)應備表件

1.候選人登記申請書一份。

2.候選人登記申請調查表一份。(自行粘貼相片一張)

3.本人最近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一份。(全部或部份謄本,但記事欄不可省略)

4.本人二寸脫帽正面半身光面相片五張。(黑白或彩色均可,包括自行粘貼登記申請調查表一張,並必須使用同一型式相片,背面書明候選人姓名及選舉區別)

5.刊登選舉公報之政見及個人資料一份。

6.設立競選辦事處者,其登記書一份。

7.經政黨推薦者,其政黨推薦書正本一份。(登記期間截止後補送者,不予受理。)

8.國民身分證。驗後當面發還。

9.退伍、退役、停役、辭職或退學者,應繳驗正式證明文件正本一份。

10.保證金數額:里長選舉每一候選人為新臺幣五萬元。

保證金之繳納,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保付支票或郵局之劃撥支票為限;繳納現金不得以硬幣為之。候選人繳納之保證金,除未當選之候選人得票不足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三十二條第四項第二款規定票數不予發還外,餘均於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三十日以前(包括當日)發還,但保證金發還前依同法第一百三十條第二項規定應逕予扣除者,應先予以扣除,有餘額時,發還其餘額。

(四)候選人登記申請書、登記申請調查表、政見稿紙、競選辦事處登記書、政黨推薦書、公職候選人財產申報表等將免費提供申請登記為候選人領用,或由嘉義市選舉委員會網站(網址:www.cyec.gov.tw)及中央選舉委員會網站下載(網址:www.ce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