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稱原民會)「114年度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計畫」自即日起至4月30日止受理,西區區長柯國振提醒有需求且符合資格的族人們別忘了於期限內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
原民會為因應物價指數上揚及減輕經濟弱勢族人居住負擔,114年3月修定「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作業要點」,提高補助金額,建購住宅每戶最高原補助22萬元調增至24萬元,修繕住宅可申請補助由最高11萬元調增最高至12萬元整。族人只要符合以下資格、備妥資料,即可提出申請:
一、成年或未成年已結婚有行為能力之原住民自然人。
二、由房屋所有權人或房屋所有權人具原住民身分之配偶申請。
三、全家人口之家庭總收入符合相關經濟弱勢規定。
四、具有下列事實:
(一)建購住宅:於取得建物次年度起算三年內。
(二)修繕住宅:自有住宅屋齡超過7年,且因老舊或設備損壞,亟待修繕者。
申請表件請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索取,或上原民會官網、市府網站(https://civil.chiayi.gov.tw/News_Content.aspx?n=1184&s=778518)下載,詳細規定與辦法請詳閱「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作業要點」,如有疑問,請洽戶籍地之公所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詢問。
請有需求者儘早提出申請,避免因逾期而錯失機會喔。